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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学院学习竞赛细则

发布日期:2016-05-11    作者:刘雨辰     来源:     点击:

一、活动目的:为配合我校期中教学检查,创建我院系良好的学风,全面提升学生在校的学术氛围,发扬同学们互帮、互助,共同促进学习生活的精神,我院系将组织开展班级、宿舍、个人、学习小组等学习竞赛活动,形成在学习上的“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比,学,赶,帮,超,创车辆良好学风”

三、活动时间:每学期坚持在工作中开展(定期总结汇报)

四、活动对象:车辆工程学院注册学生(大一第一学期初和毕业班除外)

五、活动细则:

1、优秀学风班评比细则:按年级、专业分组,根据期末考试综合测评结果对各组分别进行考核。

< 总分=班级总分/班级总人数班级考试作弊和弃考人数*3—(挂科总数/班级人数)*2>

每组第一名评为优秀学风班。

2、优秀学风班宿舍评比标准:按年级、专业分组,以宿舍为单位自愿报名(每班至少应有一个宿舍),根据期末考试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对参与宿舍进行考核

< 总分=宿舍总分/宿舍人数(挂科总数/班级人数)*2>

如果参与宿舍中有违纪学生,则自动取消评比资格。

3、学习进步奖:具体分为宿舍集体和个人奖。

各年级、专业、班级,参照上一学期成绩(平均成绩后两名宿舍必须参加),经当期期末成绩考核不在此范围内即为学习进步,如某宿舍连续两学期为专业后两名,将对宿舍进行调整。

班级分别组合推选出三个以上互助组,要求成员中1人有两门及以上挂科或1门挂科且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下,如无挂科,则以班级后三名为主。评比条件:当期成绩(两人平均)提高5分以上,或挂科门次减少一门以上,则视为学习进步,取前五名。

4、表彰:在下学期开学初,院学生管理科、学生会将根据期末考试成绩,确定获奖名单,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并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