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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学院关于第二学堂学分卡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18    作者:刘雨辰     来源:     点击:

1、 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盖章,盖章时间过后,逾期不予处理;

2、 如果学分卡当天不在,由班级团支书进行登记并将学分卡交予团支书,由团支书上报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部进行补盖;(当日活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补盖)

3、 此学分卡不允许代盖,如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学期第二学堂学分资格;

4、 每学期班级团支书协助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部进行一次学分卡统计并上报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部,由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部进行电子版汇总,并随机检查;

5、 学分卡丢失者,在一周之内到北352学生管理科进行补办;

6、 若某学期第二学堂学分卡丢失,则该学期学分卡上累积的学分不予计算。(因未上报登记,则视为本学期活动未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