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车辆工程学院持续落实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
根据前期自查排查结果,阎良校区4#实验楼实验车间敞开,存在电动车在室内充电现象,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多次赴阎良校区督促落实隔离栏安装整改工作,在教务处的支持下现实验车间隔离栏安装完毕,不同区域实现物理隔离并加装安全锁,原实验车间内充电装置也已拆除。5月30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赴阎良校区对实验室安全再次检查,前期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实验室改造工程遗留下的具有易燃及自燃风险的包装物,在后勤保障处的配合下对堆积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彻底清理。
学院安全领导小组要求实验中心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制度,认真学习并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确保风险控制措施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文、图/车辆工程学院 归文强)